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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盘活存量资产 扩大有效投资

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前景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等文件精神。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金融机构等先后出台盘活相关文件,鼓励支持地方政府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有效激活存量资产的经济价值,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中盘活存量资产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 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地方加快运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通知》提出,经过长期投资建设,我国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形成了大量优质存量资产。积极推广PPP模式,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有利于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除按规定用于必要的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支出外,应主要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重点支持补短板项目,形成新的优质资产。 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561号),提出要推动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精准有力、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落实盘活条件,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回收资金使用,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盘活的意义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是解决地方政府当前财政资金压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建议地方政府抓住政策窗口,认真摸排政府存量资产,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实施水库、水厂、供热、污水、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实现“资产”变“资本”,盘活地方经济、创造更多元的投融资环境与渠道。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类别: 1、清洁能源:水电站、光伏等; 2、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3、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供水、自来水厂、水库、集中供热、燃气站; 4、生态环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5、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标准化厂房等; 6、文旅:体育场馆; 7:新型基础设施:智慧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 特点:重点盘活资产规模较大、收益较好、增长潜力较大 。 负面清单: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公园、公共广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非收费桥梁、非经营性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纯公益性项目。盘活资产的要求: 1、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 2、资产条件成熟,物理边界和管理边界便于划分,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3、通常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 4、社会资本方可通过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充分挖掘项目的经营价值,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高合理投资回报水平的存量资产。 5、运行属性较强的资产。需要结合行业特点,选择边界条件明确、商业模式清晰、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可能产生一定现金流的优质存量资产。 6、国有存量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优先支持无债务、无担保的存量经营性项目。对有存量债务的项目,首先要厘清项目存量债务,尽量做到债务剥离。 7、程序合法、权属清晰。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历史资料完整、 权属清晰、债务明确。这需要对目前存量资产的资产状况进行调研,同时该部分资产应当不存在 抵押等限制性情况。 如何运用特许经营盘活国有资产? 实施机构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授予社会资本方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的权利,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于政府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方通过提供运营服务获得经营性收入,同时收取行业公益性补贴,从而满足运营维护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社会资本方将特许经营权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政府方。具体来看,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点: (1)建议以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筹备、实施及监管。 (2)应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招选特许经营者。原则上绝大多数的特许经营项目均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确保被选中的是真正优质的特许经营者,进而最终实现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提高。 (3)必须有运营。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去实施特许经营项目,都必须有运营,建设工程完成后直接将项目移交政府或通过提前终止协议等方式变相逃避运营义务的情形均属违规操作; (4)兼具公益性和收益性。适合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包括交通枢纽地上地下公共空间综合开发、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一体化、城市供热/气、公租房、水库综合提升、旅游景区等。 (5)不能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去追求盈利最大化。政府进行特许时不能以收取巨额特许经营转让费为目的,一定要克制借特许经营为自身牟取“暴利”的冲动。 (6)不能加剧地方财政与债务风险。

2024

05-11

【案例】利用河滩闲置土地,全面助力乡村振兴—铁岭县土地规模化经营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铁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积极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依托我县丰厚的农业资源,重点建设辽河流域高效农业示范带和凡河流域绿色经济示范带,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的商品粮供应基地、畜禽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全省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基地。 铁岭县辽河沿岸滩涂现状为闲置荒地,土地上多生杂草,当前未进行开发利用,造成了土地资源浪费。为贯彻铁岭县十四五规划,落实生态环保部等5部门发布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划要求,规范实施辽河干流退田还河生态封育,对于因河势改变等因素不能退换的地块,逐步落实进出平衡政策。 铁岭县按照稳妥有序、先行先试、成熟推广、分段实施的原则,对滩涂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规模种植优质苜蓿草,以实现土地资源节约有效使用,防止土地非粮化现象发生的同时可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治理周边流域水环境。 项目概况 铁岭县土地规模化经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铁岭县阿吉镇、蔡牛镇、平顶堡镇、新台子镇、双井子镇、镇西堡镇等乡镇。项目总投资26527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16124亩低效闲置用地整治,对辽河流经铁岭县109.8公里沿岸地区进行生态治理,拟利用边家村120亩土地建设25座蓝莓大棚,利用现状河边38亩荒地建设房车露营地。

2024

01-08

【案例】庄河市锦域实业海洋牧场建设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海洋渔业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物资源的优质、高效、安全、可持续开发利用,是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需要,国家出台一系列规划、意见、通知等相关政策促进海洋渔业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海洋强国建设”。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将“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权能。完善水域滩涂养殖权利体系,依法明确权能,允许流转和抵押。”列为主要任务之一。 庄河市地处大连市海洋渔业“一带”的东端,是国家种业渔业区,也是省、市确定的现代渔业和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核心区域之一,是大连海洋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国家和省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大连市海洋中心城市中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项目概况 《庄河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0)提出,在石城岛、海王九岛及管辖海域重点建设海洋牧场,重点发展海参、生蚝、虾夷贝等养殖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如需使用海域,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也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取得。 庄河锦域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交易方式取得庄河市海洋发展局所有的6宗海域使用权,海域面积1742.20公顷(26133亩),并在确权海域内投资建设浮筏设施4355组,建成后用于对外出租养殖海参、生蚝、虾夷贝等,促进庄河市海洋渔业的发展。

2023

12-04

【案例】朝阳县林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项目

项目背景 《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提出,森林经营要坚持多功能经营、多效益统筹,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造抚并重、保育结合,突出森林抚育的原则;坚持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突出主导功能的原则。坚持政府扶持、市场驱动,激励经营主体自觉经营的原则。 《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提出,持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科学经营管理,强化国有森林资源经营工作。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到2025年初步建立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框架,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大国有林场产业发展力度。研究不同区域国有林场产业发展项目,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因地制宜,指导支持林场发展以经济林、果材林、中草药、种苗花卉、山野菜、食用菌等为主的林下经济。 受体制、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因素限制,朝阳县国有林场经营方式仍较为粗放,管理水平不高,就经营现状而言,多数国有林场经营利润低,经营机制僵化,盈利能力较差,造成职工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进一步降低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恶性循环。基于此,朝阳县政府积极统筹当地可利用资源,提出了利用林场资源,发展苗圃经济,生产出有经济效益的适合当地栽培的产品,进而提高县域经济发展,同时为朝阳县及周边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森林产品。

2023

11-16

【案例】白山市浑江区城乡融合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同时,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为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4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顺应城镇化大趋势,牢牢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正确方向,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促进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育动能、稳就业、保民生的有力抓手。2021年10月,吉林省出台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升级若干政策举措》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基地。目前,吉林各地持续强化农业农村“双创”、优化孵化平台、加强技术支撑和就业培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升级。 白山市浑江区积极响应国家、吉林省、白山市各级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及强化农业农村“双创”的号召,着力构建“龙头企业引领+特色企业搭台”的城乡融合产业体系和农业农村双创平台。

20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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