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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助力新农村发展,深化投融资机制—大石桥市农村供水特许经营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承载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民生期待。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农村水利一项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要求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 2022年1月14日,辽宁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会议,对2022年农村供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管理,逐步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运行。大石桥市政府对保障农村供水十分重视,积极响应国家、辽宁省、营口市政府的号召,对农村供水现状进行摸查。大石桥市下辖4个街道,13个镇,253个行政村,本次项目涉及范围主要为石佛镇、沟沿镇、高坎镇、旗口镇、虎庄镇、水源镇,各镇现状供水大多以村为集中供水单位,仅有高坎镇由供水公司管理,其余五镇均由村集体或承包个人管理,供水来源以深井提取地下水,泵送供给村民饮水,大多数已建管网修建时间较早,各村漏损率高达45%以上。供水采用定时供水方式,水源不可靠,现状供水情况不能够满足村民生活的健康用水。 本次项目整合石佛镇、沟沿镇、高坎镇、旗口镇、虎庄镇、水源镇已有供水设施,盘活存量资产,新建净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实现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运行,完善集中供水体系,构建新型农村供水格局,完善大石桥市城镇供水一体化的建设需要。

2022

10-28

【案例】盘活农村供水存量资产,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瓦房店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介绍

项目背景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中提出,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的基础设施,为强化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同时提高抗旱防汛能力,瓦房店市拟推行农村供水市场化运作机制,对瓦房店市农村现有饮用水供水设施与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梳理。结合瓦房店市城镇发展规划,对有条件的地区,先期建设集中净水厂,实现自来水入农房,现阶段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与水质改善,并逐步安装水表,以保障饮水安全,实行农村饮水按量取费,逐步统一农村饮用水收费标准,解决现状农村饮用水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对现状区域内水利灌溉(方塘、大口井、河道等)设施进行统计,实现统一维养与管理,提高节水灌溉效率。

202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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